扫一扫,关注我们
门户
信息
服务
社区
2020-1-21 00:05| 发布者:来宾网| 查看:40634| 评论:0
好消息,好消息~
你心心念念要涨工资的梦要实现啦!
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
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,
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30元,
3 月 1 日起执行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截图
本次调整在原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30元,小时最低工资相应增加。各类地区标准为:第一类地区为南宁市、柳州市、桂林市、梧州市、北海市、防城港市(含东兴市)、钦州市,标准是1810元/月、17.5元/小时;第二类地区为贵港市、玉林市、百色市、贺州市、河池市、来宾市、崇左市,标准是1580元/月、15.3元/小时;第三类为各县、县级市、自治县,标准是1430元/月、14元/小时。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。
据了解,上调最低工资标准,对增加职工收入,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。职工的失业保险金、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以及单位停工、停业等情况下,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。
测算依据
来源/广西新闻网
在线时间:9:30-19:00
15577198818
下载APP客户端